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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屬污染防治與土壤修復行業2014年發展綜述
時間:2015-09-24 17:10來源:GEP Research 作者:信息發布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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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述了2014年我國重金屬污染防治與土壤修復行業的發展環境、行業技術發展狀況,分析了我國重金屬污染防治與土壤修復市場規模和市場潛力,針對行業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解決對策和建議,并對行業的發展進行了展望。
1 2014年行業發展狀況
1.1 行業發展環境
2014年國家及相關部委關于土壤修復的政策、法規和標準陸續出臺,在給行業帶來技術資金支持的同時也規劃了行業的發展。
1.1.1 《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進入國務院審批程序
針對土壤重金屬污染問題嚴重,《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被提上國家議程并已通過專家論證,這是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首次進行的土壤環境保護綜合性規劃。據該規劃編制組組長、環境規劃院副院長陸軍介紹,編制和實施《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對于統籌安排“十二五”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工作、切實維護國家土壤環境安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十二五”期間土壤環境保護有五項重點工作:一是對農用土壤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實行優先保護;二是對土壤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實行源頭控制,落實好重金屬污染防治等相關規劃;三是對受污染土壤的使用進行風險評估與管控;四是開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復試點示范;五是夯實土壤環境監管基礎。
1.1.2 財政部公示2014年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出預算
2014年10月,財政部公布了2014年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預算(見下表)。
2014年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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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農業部將加強污染土壤修復和污染控制技術的推廣
在2014年5月舉辦的第三屆中國國際農商高峰論壇上,農業部總經濟師錢克明表示,目前中國化肥和農藥的使用效率僅為國際平均水平的一半,土壤重金屬、有機物農藥殘留超標約20%,未來將加強土壤修復和污染控制技術的創新和推廣。
1.1.4 環保部發布政策、標準與法規支持
(1)發布5項污染場地環保標準
2014年2月,環保部批準發布了《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4)、《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4)、《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4)、《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25.4-2014)和《污染場地術語》(HJ682-2014)等5項污染場地系列環保標準。
(2)審議通過《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2014年3月,環境保護部審議并原則通過《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計劃》)。《計劃》明確提出,土壤污染防治要以保障農產品安全和人居環境健康為出發點,以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法制建設為基礎,堅持源頭嚴控,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強化科技支撐,發揮市場作用,引導公眾參與。到2020年,農用地土壤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土壤污染惡化趨勢得到遏制,部分地區土壤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穩中向好。該《計劃》提出了依法推進土壤環境保護、堅決切斷各類土壤污染源、實施農用地分級管理和建設用地分類管控以及土壤修復工程、以土壤環境質量優化空間布局和產業結構、提升科技支撐能力和產業化水平、建立健全管理體制機制、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等為主要任務,明確了保障措施。
(3)《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議稿)》已成雛形
2014年11月,由環境保護部起草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議稿)》已經基本形成,正在征求各方意見,并將上報給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環資委”)。據了解,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對土壤環境的保護和改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議稿)》將對土地進行分區分類管理。
(4)發布污染場地調查評估與修復工作指南
2014年12月,環境保護部發布了《工業企業場地環境調查評估與修復工作指南(試行)》(簡稱《指南》)。《指南》的出臺,旨在規范有序地推動地方開展污染場地調查評估與修復,統籌解決污染場地全過程環境管理中產生的具體操作問題。
根據污染場地全過程管理的原則,統籌考慮土壤和地下水等環境介質,《指南》對場地調查、風險評估、治理修復、環境監理、驗收及長期風險管理等所有環節,明確了各方責任,理順了工作程序,提出了技術方法,細化了操作規范。
1.1.5 國土資源部發布《土地整治藍皮書》
2014年5月,由中國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和社科文獻出版社發布的《土地整治藍皮書》指出,我國土壤污染和土地生態退化問題嚴重,土地廢棄和粗放建設進一步加劇了土地供需矛盾,快速城鎮化的中國面臨土地利用新挑戰,新時期土地整治必須把保護生態放在突出位置,提升利用效率,保障土地可持續利用。
1.1.6 各地出臺相關法規
(1)山東省
耕地質量的下降令山東這個農業大省感到形勢緊迫。2014年12月,山東省政府下發了《山東省耕地質量提升規劃(2014~2020年)》,其中提到山東省的耕地質量存在6個方面的主要問題:1)化肥施用量超標;2)農藥殘留污染;3)地膜殘留;4)秸稈未有效利用;5)禽畜糞便污染;6)重金屬污染。
山東省的這份土地質量提升規劃主要是針對上述6個方面的問題提出的。規劃到2020年,山東農業投入品基本實現標準化、規范化使用,農業廢棄物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農產品基本達到無公害標準,嚴重影響耕地質量的突出問題得到基本解決。
規劃的具體指標是,到2020年,山東全省化肥利用率提高10個百分點以上,土壤酸化和設施菜地土壤退化趨勢得到有效改觀,pH值小于5.5的酸化土壤面積和設施菜地退化土壤面積減少80%以上。全省污染修復區土壤中重金屬含量降低60%。為此,到2020年前,山東省將預計投入933.69億元,其中各級政府投資90億元,自籌843.69億元。
(2)四川省
2014年12月9日,四川省環保廳公布了省政府制定的《四川省土壤環境監測制度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本省新建項目將嚴格土壤環境準入,以新增工業用地為重點,建立土壤環境強制調查評估與備案制度,可能對土壤造成重大影響的項目,必須在環評時開展土壤評價,且應監測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環境質量本底值。
《方案》確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標:到2015年,基本掌握本省土壤環境狀況,確定本省土壤環境保護優先區域,建立嚴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保護制度;全省60%以上的耕地、服務人口50萬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重點污染企業周邊土壤環境,都要開展監測。
《方案》要求禁止在農業生產中使用含重金屬、難降解有機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經檢驗和安全處置的污水處理廠污泥、清淤底泥和尾礦等;擬農用的,須經環保部門會同農業部門監測及檢驗認定達到相關標準后方可使用。對工礦企業加強環境監管,建立土壤重點污染源清單制度。根據《方案》,四川省將用市場手段加強土壤環境保護,鼓勵第三方服務。探索建立政府出政策、社會出資金、企業出技術的土壤環境監測與評估市場化機制,并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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