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檢索
《河南省2016年度藍天工程實施方案》
時間:2016-03-29 11:10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作者:信息發布 點擊:
次
《河南省2016年度藍天工程實施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2016年度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的
通 知
豫政辦 〔2016〕27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河南省2016年度藍天工程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9日
河南省2016年度藍天工程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扎實推進實施《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努力實現2016年度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積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為契機,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公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為紅線,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強化統籌協調,深化部門協作,加強執法監管,嚴格目標考核,大力開展燃煤、工業、機動車、揚塵、農業等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努力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企業施治、社會共治的大氣污染防治格局,實現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改善的目標,為“十三五”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開好局、起好步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標
2016年,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達到115微克/立方米以下,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到78微克/立方米以下,優良天數達到190天以上,重污染天氣大幅減少,全省空氣質量總體改善。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燃煤污染防治。
1.推進能源結構優化。積極采取增加天然氣供應和接受域外電力規模、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2016年年底,煤炭在我省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控制在76%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5.5%以上。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2.深入實施清潔能源戰略。
(1)推進實施氣化河南工程。加大中石油西氣東輸三線河南段、新粵浙線工程河南段工程推進力度,加快鄂安滄管線河南段和一批液化天然氣儲氣調峰設施建設,積極爭取省外資源,力爭2016年天然氣消費量達到80億立方米以上。依托國家干線輸氣管道,加快省級干線、配套支線管網和城市儲氣設施建設。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商務廳。
(2)加快開發風能資源。統籌風能項目布局,加快集中開發型風電場建設,開展大型集中式平原風電試點,力爭2016年全省新增風電裝機容量60萬千瓦以上。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財政廳、商務廳。
(3)積極發展光伏發電。穩步推進農光互補、漁光互補、林光互補等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力爭2016年全省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3.強化煤炭消費總量控制。
(1)加強城市煤炭總量控制。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加強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城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15〕1015號)要求,依據國家下達我省的能源(煤炭)消費控制任務,將煤炭減量目標分解到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責任制。各地要依據煤炭減量目標,制定工作方案,提出煤炭替代供應、節能審查、煤炭質量管理等具體措施,確保實現減量目標。鄭州市作為全國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城市,要按照《河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治理制定落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的函》(豫發改環資函〔2015〕114號)要求,落實煤炭減量和替代供應各項措施,2016年燃煤總量要控制在2832萬噸以下(含鞏義市)。
各地可根據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需要,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不斷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環保廳。
(2)嚴控高污染燃料使用。在劃定并實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的基礎上,繼續擴大禁燃區范圍,禁燃區面積要達到城市建成區面積的80%以上。禁燃區內嚴禁燃燒國家和省規定的各類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擴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不得將其他燃料燃用設施改造為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并逐步取消禁燃區內的高污染燃料銷售網點。各地要加大對禁燃區內煤炭加工、儲運、銷售的監管力度,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煤鍋爐及各類爐窯、爐灶等燃燒設施。
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環保廳、質監局、工商局。
(3)開展產業集聚區集中熱源改造。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產業集聚區能源結構調整方案編制工作的指導意見》(豫發改能源〔2015〕1548號)要求,開展產業集聚區集中熱源建設,加快完善配套供熱管網,到2017年年底,產業集聚區基本實現集中供熱,集中供熱范圍內的分散供熱鍋爐全部淘汰或部分改造為應急調峰備用熱源,不再新建分散供熱鍋爐,確保實現“一區一熱源”。
責任單位:省能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4.加強燃煤散燒管控。落實《河南省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禁止銷售和使用灰分高于32%(褐煤高于25%)、硫分高于1%的散煤。積極推動散煤減量替代和清潔化替代,采取煤改電、煤改氣、煤改清潔熱源等多種方法,完善管理機制體制,配套相應政策,大力減少冬季燃煤散燒污染。強化煤炭市場監管,控制劣質煤生產、銷售、使用,加大城市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燃煤散燒管控力度,加密抽查頻次,擴大覆蓋面積,嚴格依法查沒劣質煤,加大處罰力度。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商務廳、能源局、質監局、工商局。
5.實施燃煤鍋爐環保綜合提升工程。
(1)加快城市供熱管網配套建設。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發展實際,推動具備條件的縣(市、區)結合城區建設、舊城改造、道路新(改、擴)建,推進供熱管網建設、改造,不斷提高城市集中供熱率,減少市民取暖燃煤量。
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2)實施燃煤鍋爐集中整治。2016年10月底前各省轄市建成區和各縣(市)集中供熱供氣范圍內所有10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完成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各地可結合實際,擴大燃煤鍋爐拆改范圍。所有區域的燃煤鍋爐實現達標排放,其中單臺出力65噸/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要求,單臺出力65噸/時以上的燃煤鍋爐達到《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要求。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質監局。
(3)大力推進燃煤機組超低排放。在確保全省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基礎上,統籌推進全省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原則上2016年10月底前全省完成102臺3740萬千瓦統調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6臺129萬千瓦的10萬千瓦以上地方自備燃煤發電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即在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對不能如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達不到排放限值要求的機組,一律停產。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含自備機組)、熱電聯產機組必須達到超低排放要求。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環保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6.提升建筑品質。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鼓勵新建建筑執行高水平節能標準;發展綠色建筑,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計劃,從2016年起,全省綠色生態城區、節能減排示范城市的新建項目、政府投資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引導新建商品住房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增綠色建筑面積800萬平方米以上;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2016年完成改造任務200萬平方米以上;轉變建造方式,推廣綠色施工,發展裝配式建筑,提高裝配式建筑生產和施工能力,政府投資項目優先采用預制裝配式技術建造。
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二)強化工業污染防治。
7.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分解下達2016年淘汰落后和化解產能目標任務,依法淘汰到位,并向社會公告。關停不符合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要求的獨立煉鐵企業(不包括國家認定的鑄造企業)和獨立轉爐煉鋼企業,淘汰450立方米以下高爐、40噸以下轉爐和停運的電解鋁產能、達不到環保排放標準的水泥熟料生產線,2016年化解鋼鐵過剩產能104萬噸以上,化解電解鋁過剩產能7.5萬噸以上。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環保廳、財政廳。
8.完成涉氣環保違法違規項目清理整改工作。在深入開展環保大檢查、全面排查清理建設項目的基礎上,通過關停一批、整改一批、完善一批,對涉氣環保違法違規項目進行全面清理整改,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
9.實施工業污染源達標計劃。
(1)強化水泥粉磨站治理。2016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水泥粉磨站煙塵提標改造和無組織排放治理,顆粒物排放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要求。依法關停長期超標排放、污染嚴重的水泥粉磨站。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
(2)強化工業爐窯綜合治理。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耐材、石灰、有色金屬冶煉、鋁壓延加工、玻璃制品、剛玉等行業的工業爐窯廢氣治理,廢氣排放達到《河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066—2015)》要求。凡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一律關停。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
(3)強化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石化行業全面推行設備泄露檢測與修復技術,加強生產、儲存和輸送過程無組織VOCs控制,完成有機廢氣綜合治理。啟動表面涂裝、包裝印刷行業VOCs整治,在表面涂裝行業,通過源頭、工藝、末端控制等手段,要求企業使用環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噴涂效率,安裝末端廢氣處理設施;在包裝印刷行業,推廣環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閉廢氣收集系統,實施有機溶劑回收利用。未按期完成VOCs治理的企業,原則上一律實施停產治理。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配合單位:省商務廳。
10.深入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組織實施《河南省工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計劃》,在鋼鐵、有色、建材、化工、涉汞、涉鉛、高毒農藥等行業實施一批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對80家省控重點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點行業排污強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各地要認真篩選需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名單,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及時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
相關文章
- 河南省2019年度鍋爐綜合整治方案2019-04-10
- 河南省2019年鑄造行業污染治理方案2019-04-10
- 《河南省四水同治2019年度工作方案》(539個項目 總投資2096億)2019-04-22
- 《河南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全文】2019-08-09
-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2019-10-12
- 上海市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2020-03-27
推薦文章
-
GEP Research中國高鹽廢水行業發展研究報告(2025),通過市場調查研究及深度分析,對政策、市場前景及趨勢,區域市場需求、供給競爭、技術研發、產業鏈及成本價格進行多維度洞察研究。[詳細]

政策法規
- [監測報告] 全球及中國天然氣裝備產業全景分析與咨詢報告(2025)
- [監測報告] 全球及中國紡織纖維產業鏈全景分析與咨詢報告(2025 S04)
- [監測報告] 中國疊螺污泥脫水機產業鏈全景分析與咨詢報告(2025 S04)
- [監測報告] 電動自動車產業全景調查分析報告(2025 S04)
- [監測報告] 全球及中國手機電源充電管理產業發展研究與咨詢報告(2025)
- [監測報告] 中國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研究與咨詢報告(2025 G04)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