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大量尾水排放不達標
水產養殖業是我國漁業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養殖規模的擴大與養殖技術的進步,水產養殖業的生產能力持續增強。隨著養殖業的快速發展,水產養殖尾水的排放問題逐漸成為環境管理中的一個重要課題。大量尾水排放不達標,導致的水體污染問題,已經成為影響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的潛在隱患。
水產養殖尾水主要指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水體廢水,這些廢水通常含有氮、磷、懸浮物、重金屬、藥物殘留等多種污染物。尾水的排放如果未經過處理或處理不當,將對水體及周邊環境造成嚴重影響,尤其是在水質本已脆弱的地區。近年來,我國多個地區發生了水產養殖尾水污染事件,逐漸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一、水產養殖尾水的污染成分
水產養殖尾水的污染物種類繁多,其主要來源包括動物排泄物、飼料殘渣、化學藥品、農藥殘留等。以下是水產養殖尾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成分:
氮和磷化合物:氮和磷是水產養殖尾水中的兩大主要污染物。氮主要來源于動物的排泄物及飼料中的蛋白質分解物,磷則來源于飼料中的無機磷成分。大量的氮、磷排放將引發水體富營養化,導致藻類過度繁殖,進一步引發水體缺氧及水質惡化。
懸浮物:水產養殖過程中,大量飼料殘渣、動物排泄物等懸浮物會進入水體,這些懸浮物不僅增加水體的渾濁度,還會影響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影響水生生物的生長環境。
病原微生物:在養殖過程中,為防控疾病,養殖者往往使用抗生素、消毒劑等藥物。這些藥物及其代謝物隨尾水排放,可能對水體中的微生物群落、魚類及其他水生生物造成影響,甚至可能進入食物鏈,威脅人類健康。
重金屬污染:一些水產養殖場使用化肥和飼料添加劑等物質,其中可能含有鉛、汞、砷等重金屬。長期以來,重金屬會在水體中積累,造成水質污染,危害水生生物及人類的生存環境。
二、水產養殖尾水排放不達標的現狀
近年來,水產養殖尾水排放不達標的情況日益嚴重。根據《水產養殖污染源管理技術規范(2020年版)》的要求,水產養殖尾水應當達到相關水質標準。實際情況卻并不理想。
尾水排放量龐大:我國是世界上最大水產養殖國,水產養殖面積逐年增長,養殖規模和養殖產量也不斷上升。據統計,2023年我國水產養殖面積超過1000萬公頃,年產量超過7000萬噸。隨著養殖規模的擴大,大量尾水的排放也隨之增加。很多養殖場未建設或未完善尾水處理設施,導致尾水未經有效處理就被直接排入水體。
尾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后:盡管近年來我國加大了對水產養殖污染防治的投入,但由于許多養殖場的資金不足、技術力量薄弱,導致尾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水平參差不齊。一些小規模養殖場甚至沒有安裝尾水處理設備,或者僅使用簡易的沉淀池、過濾系統進行初步處理,效果甚微。
不達標排放:根據相關研究數據,某些地區的水產養殖尾水中氮、磷等污染物濃度遠高于國家標準。某些養殖區尾水的氮含量達到國家標準的幾倍,磷的含量也超出正常范圍。尾水中的懸浮物含量也常常超過水質標準,導致水體渾濁,影響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長和水質的自凈能力。
水質惡化問題突出:大量不達標尾水的排放,直接導致了水體富營養化、水質惡化等問題。某些水域的水體富營養化嚴重,藻類爆發現象頻繁發生,嚴重影響了水域的生態平衡。尾水中的重金屬污染物、抗生素等物質進入水體后,不僅對水生生物造成傷害,還可能通過食物鏈對人類健康造成威脅。
三、水產養殖尾水排放不達標的影響
水產養殖尾水排放不達標,不僅直接威脅水體的生態環境,還可能產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影響人類的生活質量和經濟利益。
水體污染和生態失衡:大量的氮、磷排放使水體富營養化,導致藻類過度繁殖,進而引發水體缺氧,水中的溶解氧急劇下降,魚類及其他水生生物的生長受到抑制。嚴重時,可能導致水體的“死區”出現,整個水生態系統陷入崩潰。
水質惡化與人類健康風險:水質惡化會影響人類的用水安全,特別是在水產養殖區周邊的居民,可能面臨水源污染的風險。水中殘留的抗生素、重金屬等物質不僅對水生生物有害,也可能通過食物鏈積累,影響人類健康。
經濟損失:水質污染導致水產養殖環境惡化,直接影響養殖產量和養殖效益。水產養殖的可持續發展受到威脅,養殖者可能因此面臨經濟損失。水體污染問題的處理成本也在不斷增加,政府和社會需要投入大量資源進行污染治理。
法律和社會壓力: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水產養殖業的污染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和政府的關注。不達標的尾水排放不僅違反環保法規,還可能引發公眾的不滿,造成社會輿論壓力。相關部門對尾水排放不達標的企業進行處罰,也已成為常態。
四、水產養殖尾水治理的現狀與挑戰
面對水產養殖尾水排放不達標的問題,國家和地方政府已經采取了一些應對措施,但仍面臨諸多挑戰。
政策法規的完善:我國政府近年來不斷完善水產養殖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規,制定了多項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養殖場必須安裝尾水處理設施,達到相應的水質標準。政策的執行力度和地方監管仍存在差距。
尾水處理技術的應用:目前,水產養殖尾水處理技術已有一定進展,常見的技術包括生物濾池、沉淀池、人工濕地、氣浮法等。這些技術可以有效去除尾水中的污染物,提高尾水的排放標準。由于養殖規模的差異,各地養殖場的處理技術應用情況不一,效果不盡相同。
養殖場的環保意識不足:部分小規模水產養殖場由于資金、技術等原因,對尾水排放和水質治理的重視程度不夠,未能及時安裝和完善處理設施。尤其是在一些經濟較為落后的地區,環保投入不足,治理工作滯后。
尾水排放監管的難度:由于水產養殖活動遍布廣大水域,監管部門在實際操作中面臨很大的挑戰。部分養殖場在尾水排放時采取隱瞞或逃避監管的方式,使得治理難度加大。
五、解決水產養殖尾水排放不達標的對策
加強政策執行與監管力度:國家應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明確養殖場尾水處理的技術要求,并加大對不達標排放的處罰力度。地方政府應加強對水產養殖企業的監管,確保尾水排放標準的落實。
推廣先進的尾水處理技術:鼓勵水產養殖企業采用先進的尾水處理技術,提升尾水處理效率。政府可以通過財政補貼、技術培訓等方式,推動尾水處理技術的普及與應用。
加強環保宣傳與教育:提高養殖者的環保意識,增強他們對尾水污染危害的認識。可以通過培訓、示范項目等形式,幫助養殖者掌握尾水治理的基本方法和技術。
推動綠色養殖模式:鼓勵水產養殖業向綠色可持續發展轉型,推廣生態養殖、循環水養殖等低污染養殖模式。這些模式不僅有助于減少尾水排放,還能提高養殖效益和水域生態環境的可持續性。
參考文獻
[1] 李維杰, 張宏濤. 水產養殖污染問題及其防治對策[J]. 水產科學, 2022, 41(3): 45-52.
[2] 王春光, 李小莉. 水產養殖尾水排放與處理技術進展[J]. 環境科學, 2021, 42(10): 2341-2347.
[3] 中國水產養殖協會. 2023年中國水產養殖業發展報告[EB/OL].
[4] 國家環境保護部. 水產養殖污染物排放標準(2020年版)[S].